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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

[ 鹤壁新闻网 ] 作者:
2018-05-08 10:20:45 |
    根据省教育厅近日发布的通知,我市出台了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今年,我市将针对大班额、“入学难”等问题进行整治,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小学、初中新生就近入学随机派位分班计划,规定义务教育期内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同时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了解到的。
 
    片区调整须请家长代表充分参与
 
    就近入学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住址和户口符合户籍管理相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的,可就近报名入学。不符合该条件的,均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018年新生入学、小升初都要执行就近入学政策,以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说,招生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
 
    通知中特别提出,学校片区确认调整时,要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并邀请相关单位和学生家长代表充分参与,以此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严控大班额数量 禁设快慢班
 
    今年我市将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对于有超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2018年秋季招生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有更大下降的目标。
 
    另外,严禁中小学校录取学生按照成绩设置快慢班、“掐尖儿”选生源,不许在义务教育阶段搞重点与非重点教育,必须确保学生的休息、锻炼时间,以此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凡户籍未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父母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原件;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入学需提供)。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咨询服务电话。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2018年招生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前,必须依法制定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概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录取标准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结束后,民办学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招生计划数,向学籍主管部门上报招生结果。各民办学校上报的招生结果将作为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对超范围、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
 
    “十项严禁”规范招生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省教育厅明确了“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包括: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儿”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如果学生和家长在报名过程中发现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可向市教育局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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