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
作者:
2019-08-06 15:36:35
|
周 口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教基〔2019〕179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工作抓手,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破解当前义务教育择校、大班额、控辍保学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及时成立领导组织,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好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19]174号)和《周口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2019]17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禁止妨碍实施义务教育的各种行为。
2.强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办好两类学校,促进农村生源回流的基础上,推动城区学校实现扩容增位,探索实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解决“择校”难题。同时,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控起始班级班额,现有超大班额、大班额要有明显下降,确保2019年起始年级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
3.关注特殊群体。一是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要求,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强化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确保“应入尽入”。二是落实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切实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三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四是认真落实《周口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周拥办文[2018]12号)要求,并按规定落实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高层次人才、员外医疗人员等子女的入学优待政策。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管理,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按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的管理,引导其科学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5.认真做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心城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有关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招生规模、学校分布,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调查了解适龄儿童少年居住情况,合理划定每所中小学校的招生范围,保证辖区内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保障片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入学机会,切实做到招生学区实现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全覆盖。对于大班额问题严重的,各区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城区学校扩容和生源分流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市直学校要根据学校所在位置,纳入各区统筹划片,并严格按照片区范围招生。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合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二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工作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依法查处违规违纪事件,形成逐级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本县(市、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于5月中旬上报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时,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于2019年9月中旬前书面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王红新 卢玉峰 电话:8319019
邮箱:zksjcjyk@163.co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曹雪
浏览次数:次